激活文明延续中的文化创造力
发表时间:2025年11月28日浏览量:
作者:王文东(甘肃省天水市社科联主席)
党的二十届中央四次全会通过的“十五五”建议提出,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度传承和发展工程,推动文化遗产系统保护和统一管理、巡查,加强历史文化名城、街区、村镇的有效保护和活态遗产。建议以“系统性保护”和“活态遗产”为特色,深刻揭示了文化遗产保护的最终目的,不是将其封存在历史的玻璃盖里,而是在文明不断的进程中激活文化的天然创造力,使其成为推动当代文化变迁、促进文明发展的活水源泉。
文明化不是静态的存在,而是动态的生成过程。人类文明的重大突破往往发生在文化创造力最爆发的历史时期。然而,这种创造并不是没有资源的水,而是基于对现有文明成果的深刻理解和创造性转化。中华文明之所以成为世界上唯一不间断的文明古国,其秘诀就在于每个时代都能在继承中发展,在保持完整中变革。
文化遗产是文明的物质载体,但其价值不仅仅体现在“物”层面,更体现在其所承载的文化的精神内涵和文化内涵上。文化遗产可以激发当代人的文化想象力,为文化变迁提供深厚的历史资源。近年来,我们对文化遗产保护的认识经历了从“文化”到“文化”的不断深化的过程。“文物为本”阶段,注重物质形态的完整性;“文化为本”阶段,注重挖掘其文化内涵;“文明为本”阶段,将文化遗产置于文明演化史中,作为文明创造力的源泉加以理解和保护。这种认识的深化,体现了我们对文化遗产价值的认识从浅层走向深入、从静态走向动态、从维护走向活化。
文化创造力的激活需要“守正”与“化”的辩证统一。 “存”是指保持文化的“本真”,“化”则强调实现当代文化转型。然而,这种变化不是一维的现代化,而是要求我们在保护文化遗产的基础上寻找与当代社会的联系点。新疆演出国宝级音乐剧《东方五颗星》,用现代艺术形式让文化传统“活”起来;甘肃省歌舞剧院将敦煌壁画中千年不变的舞蹈动作改编成舞剧《丝路繁花》,在40多个国家和地区演出。这些实践表明,文化遗产保护必须是一场多方位的“对话”——古今对话、中外对话、精英文化与大众文化的对话。在这场对话中,文化遗产从沉默的客体变为主动的主体,融入当代文化建设,为社会发展进步提供精神动力和文化支撑。
如何激活创意蕴藏如何传承文化遗产,将其转化为文明建设的内生动力,是一个值得探讨的话题。 “判断性遗产”的概念是基于大量文化遗产仍被利用的事实而提出的。事实上,它仍然在生活中发挥着作用。这一理念深刻揭示了文化遗产的“生命特性”和“社会功能”。伏羲公祭祀仪式就是一个典型代表。它超越了“文物”的静态保护,成为连接历史与现实的重要文化仪式。以“溯源文明”、“文化认同”、“当代价值转型”的生动实践,深刻发挥着激活民族精神的建设性作用,从而不断增强中华民族的文化向心力。
文明延续中文化创造力的激活,不仅仅是保护文明的手段。文化传承行动,也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文化战略。只有创造性实践,文化遗产才能真正成为推动文明发展的力量。实践证明,文化遗产保护可以与文化产业发展、旅游经济发展、城市品牌建设有机结合,实现文化价值、经济价值、社会价值的统一。
激活文化创造力需要观念转变、技术创新、制度变革协同推进;要在保存与改变、保护与利用、传承与发展的辩证统一中寻找最佳路径;要把文化遗产保护纳入文明建设大格局中进行规划和推广。
传承文化、面向未来,需要进一步加深对文化的认识弘扬文化遗产价值,建立中国特色文化遗产保护理论体系和独立知识体系;要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国际合作,在全球文明对话中倾听中国声音;我们需要培养更多既懂保护技术、又懂文化情怀的专业人才,为文化创意不断激活提供人才支撑。
当我们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,回顾过去,展望未来,我们更加认识到,在文明延续中激活文化创造力,才是建设社会主义文化的应有之义。让我们以更加自觉的文化责任、更加开放的文化胸怀、更加创新的文化实践,谱写中华文明新的辉煌篇章。
《光明日报》(2025年11月28日第05页)

